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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栎社机场转场初期票务服务特殊处置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2

尊敬的旅客:

        宁波栎社国际机场将于2023年12月22日正式启用T1航站楼,用于保障国内航班,届时川航国内航班将迁至T1运营。为切实做好旅客票务服务工作,针对因宁波转场运行初期错走误机的旅客制定相关票务服务特殊处置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由876票证填开的航班日期在2023年12月22日(含)至2024年1月21日(含)之间,且川航实际承运(含代码共享航班)宁波机场始发的国内航班客票。

        二、变更、退票规则

        在客票航班计划离站时间当日因错走航站楼导致误机的旅客,可按以下规则办理:

        (一)变更

        1.在川航客户服务中心办理变更业务,免收变更手续费,须补齐票价差额及舱位差价,换开至后续3天内(含起飞当天)川航实际承运的相同航线航班一次;若后续3天内无执行航班,仅限变更至后续最近有可利用座位的川航实际承运相同航线航班。操作单位在客票EI项备注“转场错走误机,免费变更一次”,同时做好相关台帐记录,以便后期备查。

        2.若旅客再次提出变更申请或变更超出上述规定时限以外的航班,依据当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二)退票

        依据实际情况,现场工作人员为旅客出具“旅客错走误机证明”并加盖业务章后,由旅客持该证明至原出票地办理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同时做好出具证明的相关台帐记录,以便后期审核、统计使用。

        三、上述客票不得变更航程及承运人,如需变更航程或承运人,将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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