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军人/警察优惠客票购票须知
为更好地保障残疾军人/警察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为残疾军人/警察旅客提供服务,现针对残疾军人/警察购买优惠客票须知进行公示。
一、票价及退改规则
1.残疾军人/警察购买川航国内航班客票, 可按头等舱(F)/公务舱(C)/经济舱(Y)普通票价的50%计算,自愿变更免收变更费,自愿退票免收退票费。
2.残疾军人/警察购买川航其他票价的客票,与普通旅客执行相同的运价使用条件。
二、 证件要求及核查
1. 残疾军人/警察购买优惠客票,需提供乘机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及由国家统一制发的、与乘机人有效身份证件相符的残疾军人/警察证件。
2. 残疾军人/警察旅客乘机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应的残疾军人/警察证件。
3. 航空公司在办理乘机手续时将核查残疾军人/警察旅客相关证件信息,确保与购票时提供的信息保持一致。对经查验证件信息不一致的人员,航空公司有权拒绝其登机。查验时发现冒充残疾军人/警察乘机的,航空公司将立即报警,伪造、冒充军人、警察身份属于严重违法行为,需承担法律责任。
三、 购票地点
川航直属售票处及授权代理人均提供残疾军人/警察优惠客票服务。(详情请点击)
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